本报记者 张清华 文/图
日前,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对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多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此次出台的文件有哪些新亮点,农民又能够享受到哪些实惠?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三农问题研究专家、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院长王慧军教授。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记者: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王慧军:纵观近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焦点始终集中在三农的出路问题上。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题是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的收入;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建设;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首位;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快水利设施建设与改革的问题;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通过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近10年来,尽管中央一号文件一直重点致力于发展三农问题,尤其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政策取向从多予少取放活,到支农惠农再到支农惠农富农,但农民收入始终与城镇居民收入有较大差距,只是近两三年增收幅度才超过城镇,但城乡发展仍然不平衡。归集原因,在于农村的发展活力不足,农村发展要素出现了城乡倒流。
记者:与以往相比,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突出亮点在哪里?
王慧军:以往的一号文件在从生产力要素上促进农村大众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解决制约农村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瓶颈问题,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解决城乡、工农、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把农业的经营主体转向一些专业大户、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实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
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解决由于土地零碎化,难以形成规模,不能发展现代农业的问题,这次调整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必须在稳定土地承包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不随意改变农民的产权,在充分尊重农民权益,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经营权实现有序转移,解决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问题。
记者: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否必须要依靠规模化生产?
王慧军: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来实现,但是技术的应用必须要有一定的规模,只有实现规模化经营,才能实现标准化管理,体现出技术的效果。现在有的农民种植小麦亩产1000斤,有的亩产却还只有五六百斤,均质化程度很差,原因有很多,主要是一家一户难以实现标准化管理,只有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管理,才能真正使我国走上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子。
赋予农民平等国民待遇
记者:文件指出,要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王慧军:长期以来,城镇居民的个人资产已得到认可,但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以及其他一些资产权益一直没有得到认可,不能抵押、不能交易,金融资本难以进入,发展资金短缺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甚至还出现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实际上是农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实现。没有实现农民的基本权利就等于农民还没有国民化,也就是说农民没有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一旦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以及其他一些资产的确权,就等于解决了农民的平等国民待遇问题,等于从根本上解决了歧视农民的问题,这是此次文件中最大的一个亮点。
记者:给农民平等国民待遇,是不是说农民和其他职业不应该有差别?
王慧军:是。农民、工人、商人、干部是一种职业分工,不是等级差异,素质最差、地位最低的人从事农业生产,这样永远也实现不了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也需要有专门的人才来从事生产与经营,也就是农民也应该成为职业农民,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记者: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合理制定补偿标准,是否意味着农民在土地溢出值中可以获得更为公平的分配价值?
王慧军:对。土地是农民的根,是农民的最后一道生活保障线。不能掠夺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权利,否则农民国民化就没有了资本。
长期以来在城镇化和国家基本建设征地中,土地的溢出值远远大于给农民的一次性补贴,这是制度上的不合理。我们在征地时,应该让农民参与级差地租分配。
必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记者:此次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您认为是出于什么考虑?
王慧军:组织化程度问题到了现在非解决不可的阶段,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科技,科技的应用必须依靠一定的规模。举例说来,我们现在人均1.5亩土地,一户就是5亩到6亩土地,一亩地净收入1000元,一户人家一年收入才五六千元,单纯从事种植业实现小康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采取适度规模经营以后,搞规模化农业种植,户均规模超过100亩,将其他劳动力转移出来干别的工作,才能增加农民收入。不能把所有农村劳动力限制到土地上,但是种地的农民不能就应该受穷。这就需要扩大规模,种地农民的收入才能上去。
记者:农业补贴从对农民个人扩展到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措施吗?
王慧军:是。文件指出,要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这就是重在调整生产关系。长期以来,农业作为弱值产业,经营农业很难说有多高收入,但从世界趋势来看,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粮价一提高,会带动其他很多产业链上的物资价格提高,因此要确保粮价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收入要提高,就需要补贴。
文件还特别指出,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政策。长期以来,农业产出高的地方,财政收入非常低,也就是“高产穷县”。一号文件有意做出调整,让农业县的收入有所增加,这个力度还是很大的。对于农业内部来说,种粮、种菜和养猪、养牛的收入也应该均等,不能是养殖业高于种植业,而种植业中种菜又高于种粮。
记者: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经营更加容易实现这一目标吗?
王慧军:文件提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
农产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家每户。如果不进行标准化管理,很难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农产品不是只有进入市场以后才进行监管的,而是要从生产的源头抓起,只有从投入品抓起,才能真正确保食品安全。
另外,农产品销售流通领域的问题也需要靠组织起来解决,我省农村夫妻店、食杂店仍然是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的主要形式,沿街叫卖、沿街为市、占道为市是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方法,交易方式落后。由于流通技术的滞后,我省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上的损失率高达25%-30%,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果蔬损失率5%的水平。发达国家农产品超市销售比例在70%以上。比如在日本,农民不自己卖东西,而是交给农协,由农协出售产品,也便于订单式生产和一系列销售服务。农协作为农民的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金融、保险、技术指导,促进农村城市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河北如何发展现代农业
记者:中央一号文件将发展现代农业放在了首要地位,您认为河北省应该如何走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子?
王慧军:农民的出路在于农民获得平等国民待遇,解决农村问题是农村应成为社区,解决农业问题是要变农业为职业,其基本路径是发展现代农业,这都关系着农村实现小康。
记者: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培养新型农民,如何培养?
王慧军:可以培育农村能人,用能人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把每一个农村劳动力都培养成有一技之长的人,有一招鲜、有特殊技能就有特色,有特色才有竞争力。所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要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记者:对于河北来说,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路径有哪些?
王慧军:需要走五条路子。
一是要走现代生态农业之路。河北特殊的生态区位、脆弱的生态条件、特殊的环京津地理环境,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生态农业的基本方向。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生物资源,提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注重环京津生态环境整治,降低化学品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土流失与荒漠化,构建起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
二是要走现代食品安全生产之路。河北环京津区位优势,决定了对河北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严格性。应该由数量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农产品加工链条,挖掘由原料到食品的增值潜力,建立主要农产品从“农地”到“餐桌”的完整产业体系。
三是要走农机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之路。广袤的华北平原以及不同的地方特色给河北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必须将农机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使用便捷的农业机械化信息交流平台和农机作业管理调度平台,将农业机械化从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后机械化全程延伸,从粮食作物机械化到经济作物机械化,从种植业机械化到农、林、牧、渔业机械化全面发展,从平原向高原、山地、丘陵、湖泊、滩涂、海洋全面推进。
四是要走现代休闲旅游农业之路。河北毗邻京津两大国际都市,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通讯便捷,消费群体集中。目前,城市人口的年节假日已超过100天,仅京津两地拥有私家车就达600多万辆。多样的地理地貌,再加上泥河湾古人类文化遗址、三祖文化、武安磁山文化遗址、唐山皮影、蔚县剪纸、武强年画、曲阳石雕等文化遗产元素,形成了河北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独特优势。
五是要走现代法人农业之路。现代农业一定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合作经济为载体,以机械化、水利化、产业化、科技化、市场化为重点内容的现代化大农业,这就需要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法人农业经营主体。从自然人农业向现代法人农业的过渡,是河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农业的一次重要转变,需要科学地设计与谋划。
农业的未来是一种“农源型产业”,是农业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结合,已具有知识经济的意义。我们要加大将农业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渗透的力度,用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理念,促进现代农业与全省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同步,实现建设城乡统筹条件下现代农业的目标。